【通知】关于开展2015-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通知

发布者:陈涛发布时间:2015-11-05浏览次数:34

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,深化教学改革,建立起教学质量保障长效机制,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,现定于2015119日—1120日,组织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。

一、本次检查的重点

1.检查教案、PPT课件、教学进度表(上学期的纸质版、本学期的电子版)、记分册等文档的规范性;

2.检查实践教学情况;

3.检查教务处(1023-25日)给各学院关于“毕业论文、上学期期末试卷”等文档整改要求的落实情况。

二、检查方式

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仍采取二级学院自查、学校抽查的方式进行。

三、检查安排

检查

方式

时间

检查内容

负责检查部门

二级学院自 查

119-13日(第10周)

(一)常规检查

1.任课教师上课是否携带:教案、教学进度表、教材、课件、记分册,是否按计划授课;

2.“毕业论文、上学期期末试卷”等文档,根据学校抽查小组反馈的意见与建议,进行整改的落实情况;

3.二级学院领导、教师间听课情况,检查听课记录表。


(二)重点检查

检查教案、PPT课件、教学进度表(上学期的纸质版、本学期的电子版)、记分册等文档的规范性。



二级

学院

(三)实践教学重点检查

1.教学材料(本学期):教案、实验指导书、教学进度表、教材、记分册,是否齐全;

2.是否按教学进度表授课,记分册是否记载学生平时成绩、考勤情况等;

3.校内、校外实习(训)计划及执行情况。

实习实训处

学校

检查

1116-20日(第11周)

1.抽查各二级学院的 “毕业论文、上学期期末试卷”等文档的整改情况;

2.抽查教案、PPT课件、教学进度表(上学期的纸质版、本学期的电子版)、记分册等文档的规范性;

3.检查领导、教师间听课情况,抽查听课记录表;

4.实习实训处抽查实践教学授课情况;记分册使用情况;校内、校外实习(训)计划及执行情况。

教务处质管处实训处


注:因全校各专业的课程教学大纲正在撰写或修订中,故本次检查不作要求。

四、需要交给教务处的材料

1.各专业的自查总结和自查表:截止时间20151121日;

2.教务处负责收材料老师:顾倩倩。

教务处将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,结合抽查的情况,对期中教学检查的整体情况汇总后予以公布。

附1:新葡萄3522登录网页版期中教学检查自查表(附自查总结).doc

附2:2015~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实践教学检查表.doc

  

上海师范大学新葡萄3522登录网页版教务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日

  

Copyright©2024 新葡萄3522登录网页版-首页 版权所有

学校地址:上海嘉定区胜辛北路1661号 邮政编码:201815 沪ICP备 10034587号-3 网站:www.hzcyfc.com

Baidu
sogou