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、处:
根据学校教学计划,下学期学校将主要面向2013、14级全体学生开设通识选修课程(原公共选修课、校本选修课已于2012年起全部纳入通识选修课范畴,现一概不再使用旧名称)。
请各位有意向开课的老师按照以下指导意见,填写通识选修课程申报表、授课计划表(见附件,或至文末链接下载),首次开课课程请附上课程教学大纲,在5月17日(第11周周日)前交给各二级学院(处)教学秘书。对于新教师开设课程,应根据教务处《关于通识选修课新教师任课资格认定通知》,先进行任课资格认定,方可申请课程。
请各二级学院(处)教学秘书在5月20日(第12周周三)下班前,将本院收齐的表格(纸质版,申请表须经本院、处主管教学领导签字)交到通识学院李臻老师处,通识学院及教务处汇总研究后,于5月29日(第十三周周五)前公布入选课程。课程入选之后,如无特殊情况,下个学期必须开课。
联系方式:电话:39966216、39966125(通识学院)39966211(教务处)
指导意见:
1.公选课的课时、学分等安排如下:
开课周 | 结束周 | 周课时 | 课时数 | 学 分 | 考试周 |
第2周 | 第15周 | 2 | 28 | 2.0 | 第16周 |
第2周 | 第12周 | 2 | 22 | 1.5 | 第13周 |
第2周 | 第8周 | 2 | 14 | 1.0 | 第9周 |
*课时工作量按实际上课课时计算。
2.上课的时间安排,第2周起每周星期二、三、四7-8节。
3.课程需面向二个专业(院)以上的学生开放选择。
4.各院(处)应充分发挥本部门教师资源,鼓励有条件的教师申报课程;内容尽可能做到丰富、前沿、生动。
5.所有选修课内容、课程名称需注意与专业课课程内容、名称要有所区别,以避免出现学生一门课程学习两次的情况。
6.为迎接教学评估,所有课程申请表中,必须填写教材及参考书,请配合填写。
特此通知,谢谢配合!
上海师范大学新葡萄3522登录网页版新葡萄3522登录网页版通识学院、教务处
2015年5月11日
《2015-2016学年第一学期通识选修课申报表、授课计划表》可到教务处主页“表格下载”处下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