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关于开展上海民办高校优秀辅导员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》,中共上海市民办高校工作委员会、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决定在全市民办高校开展“上海民办高校优秀辅导员”评选表彰活动。
参选主要条件如下:
1、在民办高校从事辅导员工作连续3年以上的在职在编的专职辅导员。
2、每年参加并完成辅导员岗位、技能培训任务,善于思考,参与辅导员工作的理论研究。
3、严于律己,甘于奉献,在履行《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》方面取得突出成绩,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。
经学校各二级学院党总支推荐,学保处审核,现推荐工学院辅导员金玫作为上海市民办高校优秀辅导员候选人,现予以公示。
广大师生对公示对象如有意见,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形式,向学校门映。
受理处室:学保处 刘老师 地 址:明华楼273 受理电话:021-39966215
2014年9月12日